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021-02-02 浏览(

安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县长宋波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政府过去一年及“十三五”期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安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认真审查了《安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会议决定批准这个规划和远景目标纲要。会议认为,“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认真贯彻了《中共安吉县委关于制定安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的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和“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符合我县实际,体现了全县人民的共同意愿,反映了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经过努力是完全可以实现的。会议要求,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实施我县“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为更高质量建设新时代浙江(安吉)县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综合改革创新试验区,更高水平建设全国文明城市,更高品质建设中国最美县域,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县域样本,努力成为新时代美丽中国县域窗口,全力争当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示范县而努力奋斗!

安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安吉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和安吉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安吉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安吉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安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安吉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同意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安吉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安吉县财政预算(含部门预算)。

安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安吉县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政府过去一年在环境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目标。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安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陆为民代表县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主要任务。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安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王亚琪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主要任务。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安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杨旭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主要任务。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